法規名稱: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2月20日

條文關聯

依本法第六十六條第一項規定建立之個案資料,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兒童及少年及其家庭、關係人概況。
二、個案問題概述。
三、個案分析及評估。
四、個案處遇結果評估。
五、個案訪視調查及追蹤報告。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