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造業者應以書面訂定管理階層審查之參與程序;其內容應包括品質政策 、目標及品質管理系統變更或改進之評估。 最高管理階層應依前項程序,定期審查品質管理系統,確保其合適性、適 當性及有效性,並製作紀錄及保存。
管理階層審查程序訂定方式、內容及執行要求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