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中央銀行在臺灣地區委託臺灣銀行發行新臺幣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91年7月15日

條文關聯

新臺幣流通區域為臺灣地區,並得加印地名在金門馬祖等外島基地流通。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