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1﹞
第二章 外匯業務之經營管理通則 ﹝§6﹞
第一節 外匯業務之申請與開辦 ﹝§6﹞
第二節 外匯業務之管理 ﹝§11﹞
第三章 外匯業務之經營管理分則 ﹝§19﹞
第一節 涉及外匯之證券相關業務 ﹝§19﹞
第一款 外幣計價國際債券業務 ﹝§19﹞
第二款 自行買賣外國有價證券業務 ﹝§23﹞
第三款 涉外權證業務 ﹝§25﹞
第四款 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業務 ﹝§27﹞
第五款 代理買賣外國債券業務 ﹝§29﹞
第六款 境外指數股票型基金參與證券商業務 ﹝§31﹞
第七款 國內外幣計價指數股票型基金業務 ﹝§33﹞
第八款 境外基金總代理業務 ﹝§36﹞
第九款 私募境外基金業務 ﹝§39﹞
第十款 以信託方式辦理涉及外匯之財富管理業務 ﹝§41﹞
第二節 與證券業務相關之即期外匯交易業務 ﹝§46﹞
第三節 外匯衍生性商品業務 ﹝§60﹞
第四章 人民幣業務之經營管理 ﹝§67﹞
第五章 附則 ﹝§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