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農業用地違規使用檢舉獎勵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5年11月07日

條文關聯

  檢舉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發給獎金、獎牌或獎勵狀:
  一、檢舉人以匿名或以不真實姓名檢舉。
  二、檢舉人未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三、檢舉案件查無具體事證或與檢舉事證不符。
  四、檢舉案件已另依各目的事業相關法令規定裁處有案。
  五、檢舉案件在被檢舉前業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及鄉(鎮、市
      、區)公所等相關機關發現、處理或輔導有案。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