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雇主申請僱用安定計畫之應備文件及申請書表格式
(一)依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10條、第11
條規定,報請核定僱用安定計畫應檢附下列文件:
1.僱用安定計畫
(1)投保單位基本資料表與計畫內容格式:表 A。
(2)勞資會議同意勞工縮減工時依比例減少薪資所為決議之文件
。
(3)被保險人名冊:表 A-1。
(4)被保險人同意縮減工時及依比例減少薪資之同意書:表 A-2
。
2.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3.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
(二)依本辦法第12條、第14條規定,申請核發薪資補貼應檢附下列文
件:
1.薪資補貼申請書:表 B-1。
2.被保險人名冊:表 B-2。
3.被保險人約定縮減工時前 3個月及當次申請補貼期間之工時清
冊、薪資清冊:表 B-2。
4.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及其轉帳金融機構帳戶影本。
5.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
(1)僱用安定計畫被保險人薪資補貼印領清冊:表 B-3。
(2)領據:表 B-4。
6.被保險人參訓證明(最末次申請時檢附):表 B-5-1、表B-5-
2
7.報請核定僱用安定計畫之日當月及最末次申請時所取得最近一
期之勞工保險局繳款單及明細表影本(最末次申請時檢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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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雇主申請僱用獎助之應備文件及申請書表格式
依本辦法第20條規定,申請僱用獎助應檢附下列文件:
1.僱用獎助申請書:表 C-1。
2.僱用名冊、載明受僱者工作時數之薪資清冊、出勤紀錄:表C-2-1
、表 C-2-2。
3.受僱勞工之身分證影本或有效期間居留證明文件。
4.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
5.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必要文件:((3)、(4)文件係於
失業勞工受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時檢附,雇主於申請獎助時免再
檢附)
(1)僱用獎助薪資印領清冊:表 C-3-1、表 C-3-2。
(2)領據:表 C-4。
(3)查詢勞工保險同意書:表 C-5。
(4)無工作切結書:表 C-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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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失業被保險人申請求職交通費用之應備文件及申請書表格式依本辦法
第23條規定,申請求職交通補助金應檢附下列文件:
1.補助金領取收據:表 D-1。
2.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
(1)求職交通補助金申請書:表 D-2。
(2)查詢勞工保險同意書:表 D-3。
(3)無工作切結書:表 D-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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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失業被保險人受推介從事臨時工作,用人單位申請臨時工作津貼之應
備文件及申請書表格式
依本辦法第28條規定,申請臨時工作津貼應檢附下列文件:
1.執行臨時工作計畫之派工紀錄及領取津貼者之出勤紀錄表:表 E-1
、表 E-2。
2.經費印領清冊:表 E-3。
3.臨時工作計畫執行報告:表 E-4。
4.領據:表 E-5。
5.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以下文件係於失業被保險人於公
立就業服務機構派工時檢附,用人單位於申請津貼時免再檢附):
(1)臨時工作津貼人員申請表:表 E-6。
(2)查詢勞工保險同意書:表 E-7。
(3)無工作切結書:表 E-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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