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原住民族委員會及所屬各機關構公務人員交代條例施行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3月22日

條文關聯

原住民族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暨所屬各機關(構)首長、主管人員及
經管人員之交代,或機關分立裁併辦理交代時,除本條例另有規定外,依
本細則規定辦理。
〔立法理由〕
因應本會組織改造,爰修正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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