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人不能執行職務或怠於執行職務,經主管機關通知後三十日未改善者 ,主管機關得促請選任代表人之原住民族或部落,依其組織型態及習慣重 新選派代表人。
為免延宕申請程序,損及申請之原住民族或部落之利益,明定代表人不能 執行職務,或怠於執行職務時,得由主管機關依職權限期通知申請人改善 ,若未改善,得要求其重新推選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