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銀行公會會員授信準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1月29日

條文關聯

所稱無追索權應收帳款承購,謂會員承購客戶(以下稱賣方)因買賣契約
、勞務契約或其他債權契約得對應收帳款債務人(以下稱買方)請求於一
定清償期間給付一定金額之應收帳款債權,並承擔買方之信用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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