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622
人,瀏覽人次:
827425612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臺北市建築基地開發許可回饋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11月18日
條文關聯
第十四條
建築基地開發之回饋以代金方式繳納或需以代金補足回饋樓地板面積者, 應於繳納完畢後,始核發使用執照。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