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基隆市公共圖書館閱覽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12月18日

條文關聯

  借書逾期以每冊(件)逾期天數累計停借總天數,讀者須還清借書或負
  責賠償,始得再行借書。
  前項逾期催辦、停借天數、賠償額度、罰鍰折算等程序及標準,依本自
  治條例第九條至第十一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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