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修閱覽室(區)及各閱覽空間使用規定如下:
一、自修閱覽室(區),自由入座,不得預占座位;必要時本館得採預
約、訂位、號牌對號入座方式。讀者離座逾一小時未歸者,視同放
棄,得取消使用該座位之權利,並開放給現場讀者使用。
二、六歲以下或需成人陪同之兒童進館閱覽時,應有成年人陪同照顧,
並注意其安全,本館不負照顧之責。
三、不得攜帶寵物、危險物品進入圖書館;各閱覽空間,專供閱讀使用
,不得喧嘩、進食、張貼廣告、散發傳單、推銷商品、從事與閱讀
無關或其他影響閱覽秩序之行為,並將行動電話等電訊設備改為震
動或靜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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