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宜蘭縣臨時性建築物管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9年02月09日

條文關聯

  臨時性建築物施工中或使用期間本府得隨時派員檢查,申請人不得拒絕
  ,並應依指示通知設計監造建築師及專業技師會同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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