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宜蘭縣路邊停車場收費管理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8年11月18日

條文關聯

  下列車輛在路邊收費停車場停車者,免予收費:
  一、執行任務之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軍車、囚車、垃
      圾車及郵政車。
  二、執行勤務制服整齊之義警、義消、民防人員、義勇交通警察、學童
      導護人員、守望相助,在勤務時段所駕駛之車輛。
  三、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執行公務之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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