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縣公園綠地管理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6年05月30日

條文關聯

  公私立機構、團體及個人認養公園綠地得依本自治條例申請設置相關設
  施,並應檢送申請書及相關計畫送管理機關報主管機關核准。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