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縣停車場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8年02月02日

條文關聯

  高雄縣政府(以下簡稱縣府)為設置高雄縣停車場作業基金(以下簡稱
  本基金),並加強本基金之保管運用,特依停車場法第四條規定制定本
  自治條例。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