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縣停車場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8年02月02日

條文關聯

  本基金用途如下:
  一、公有停車場之規劃及興建支出。
  二、公有停車場之設備擴充及改良支出。
  三、公有停車場維護管理費支出。
  四、違規車輛拖吊業務費用支出。
  五、取締違規停車之部分支出。
  六、公有停車場稅費支出。
  七、有關改善停車設施管理支出。
  八、停車場經營管理事項之投資。
  九、獎助民間機構興建及營運路外公共停車場部分支出。
  十、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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