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175
人,瀏覽人次:
825096989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澎湖縣政府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6月14日
條文關聯
第十條
參與性騷擾事件之處理、調查及決議人員,對於知悉之申訴事件內容應予 保密;違反者,應終止其參與,並得視其情節依相關規定予以懲處及追究 相關責任,並解除其選、聘任。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