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澎湖縣中低收入老人住宅修繕補助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1月6日

條文關聯

工程完工後由鄉市公所報送工程修繕前、中、後相片及廠商  收據、金融
機構存款帳戶、驗收報告無誤後,逕行撥付補助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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