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人事資訊標準作業須知
時間: 中華民國099年09月13日

所有條文

一、P2K基本資料子系統建置原則
  (一)初任公職人員:表 1基本資料、表 2現職資料、表 5學歷資料、
        表19經歷資料、表16家屬資料必須建置完整,資料建置完成後進
        行資料檢誤通過,再以特定人員報送ECPA。日後有表 6考試資料
        、表20考績資料、表35動態資料、表34銓審資料…等共21表務必
        陸續建置完整。
  (二)他機關調進人員:由他機關辦理卸職後傳送人事資料至epca→調
        進機關至ecpa應用系統A1人事資料報送系統中的資料上傳→人員
        到職初建檔下載調進人員資料→並設定為權責報送機關→入檔至
        P2K →表 2辦理新任→建置基本資料作業及現職資料。(建置完
        成後以特定人員傳送方式或補送異動檔方式報送ECPA)。
  (三)調至他機關:於 p2k個人基本資料子系統辦理卸職→資料檢誤通
        過→人事傳輸→機關人員資料傳出→傳出個人全部表號資料→新
        增(選出調職人員)→以特定人員傳送方式或補送異動檔方式報
        送ECPA,解除機關權責報送。
  (四)留職停薪人員:勿辦理卸職,請至表35動態建置動態起始資料及
        公文文號,建置完成後以特定人員報送ecpa,復職時,仍於表35
        動態建置動態結束資料,再以特定人員報送ECPA。

二、人事資料報送流程

三、人事資料考核考核項目:
  (一)人力資源管理系統報送情形。
  (二)待遇資料報送情形。
  (三)現有員額數考核。
  (四)個人人事資料正確性。
    考核成績:
  (一)週成績:參考成績(未滿分之單位,請即刻修正資料再報送)。
  (二)月成績:為正式成績,每月 1日(遇假日順延)公佈上個月考核
        成績。

四、員額數填報補充資料:員額數人數係為上個月月底之在職人數:編制
    內公教人員加上留職停薪人員及約聘僱人員。
  (一)如何得知月報表員額數及人力資源員額數呢?
        1.月報表員額數:至ecpa應用系統→A7→考核成績查詢→檢核結
          果→輸入考核期別、考核項目(員額數)、機關名稱→查詢。
        2.月報表員額數36人如何來?
         (1)係為每個月傳異動檔至ECPA公務人力資料庫,資料庫抓取上
            個月月底在職人員之資料。
         (2)至ECPA考核資料查詢→月報表→輸入考核期別、月報表(分
            別點選官等統計表及約聘僱統計表)、機關名稱→查詢→人
            員明細查詢。
          官等統計表(編制人員27人)+約聘僱人員( 9人)=36人
        3.人力資源員額數36人如何來?
         (1)係為每月十日前人事人員上ECPA應用系統A2:人力資源管理
            系統→各機關現有員額數調查表填報之資料(填上個月月底
            在職人數)。
         (2)人力資源員額數:職員加上聘用、約僱及留職停薪人員。
          圓圈合計3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