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金門縣殯葬設施查核評鑑及獎勵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5月31日

條文關聯

  殯葬設施查核、評鑑項目如下:
  一、殯葬設施結構體之定期維護。
  二、殯葬設施產生之廢氣、污水及噪音處理措施。
  三、殯葬經營及管理措施。
  四、服務內容及品質。
  五、改進及創新措施。
  六、其他查核評鑑小組決議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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