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金門縣建築工程施工中管制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11月23日

條文關聯

建築物施工場所除利用電梯孔、管道間清運垃圾外,應以垃圾導管或其他
防止飛散之有效措施清運垃圾,以防止垃圾自上落下時四處飛散。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