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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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依據

1. 教育部軍訓教官及護理教師申請進修審議小組設置要點 中華民國101年12月12日 (現行法規)
十二、本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直轄市教育局得準用本要點設審議小組(
      包括成員組成及開會程序等),負責所屬學校軍訓教官及護理教師
      申請進修相關案件之審核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