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律師倫理規範
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7月3日

制定依據

1. 律師法 中華民國112年6月9日 (現行法規)
全國律師聯合會應將其章程,報請法務部及中央社會行政主管機關備查;
章程變更時,亦同。
全國律師聯合會應訂定律師倫理規範,經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報法務部
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