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考人於報名考試時,應填具報名表,連同報名費,並檢附下列文件,以 網路或通訊方式向試務機關辦理: 一、資格證明文件影本。 二、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三、最近一年內二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 四、其他考試報名簡章規定之文件。 前項報名經審查不符者,得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者,應駁回其申請。 計量技術人員考試試務,由度量衡專責機關辦理;必要時,得委託其他政 府機關(構)、團體辦理。
因應電腦網路興起,於現行條文第一項增訂得以網路方式報考,同項第三 款並配合酌作文字修正,以提升便民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