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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陸運特定人員尿液採驗實施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11月11日
制定依據
1.
特定人員尿液採驗辦法
中華民國107年8月24日 (現行法規)
第十三條
主管機關得自行或督導所屬或主管之公民營事業機關(構)設立工作小組 ,訂定計畫或作業要點,負責辦理特定人員採驗尿液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