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本會視年度經費預算,提供僑校及僑團設置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下列 輔助措施: (一)供應教材。 (二)補助經費。 (三)提供在職教師師資培訓。 (四)提供負責人及在職行政人員經營管理培訓。 (五)核發協導學生參加我國華語文能力測驗之輔導補助。 (六)透過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招生網站、本會「全球華文網」及本 會官網協助推廣行銷。 (七)辦理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績效評鑑,評鑑績優者核發績優補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