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本會視年度經費預算,提供僑校及僑團設置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下列
輔助措施:
(一)供應教材。
(二)補助經費。
(三)提供在職教師師資培訓。
(四)提供負責人及在職行政人員經營管理培訓。
(五)核發協導學生參加我國華語文能力測驗之輔導補助。
(六)透過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招生網站、本會「全球華文網」及本
會官網協助推廣行銷。
(七)辦理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績效評鑑,評鑑績優者核發績優補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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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會視年度經費預算,提供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學生參加本會華語文
相關競賽、青年活動機會,以及補助通過我國華語文能力測驗之報名
費等輔助措施,以鼓勵學生至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學習華語文,增進
與我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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