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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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行政院所屬公務人員訓練機構聯繫合作實施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1月20日

制定依據

1.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組織條例 中華民國103年6月18日廢止 (現行法規)
  本局設左列各處、室:
  一、企劃處。
  二、人力處。
  三、考訓處。
  四、給與處。
  五、地方人事行政處。
  六、資訊室。
  七、秘書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