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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食品用洗潔劑衛生標準(96.09.20訂定)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9月11日
制定依據
1.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中華民國108年6月12日 (現行法規)
第十七條(食品衛生安全標準之訂定)
販賣之食品、食品用洗潔劑及其器具、容器或包裝,應符合衛生安全及品 質之標準;其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