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之業務人員,應參加本會及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 委員會所指定機構辦理之職前訓練與在職訓練。
證券投資顧問事業之業務人員,應參加本會及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 委員會所指定機構辦理之職前訓練與在職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