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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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顧問遴聘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1月25日

制定依據

1.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組織條例 中華民國112年12月6日廢止 (現行法規)
本會得遴聘法律、財務等專家學者五人至七人為顧問,聘期二年;其遴聘
辦法另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