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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北市民生社區中心民政局管理樓層使用須知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6月11日
制定依據
1.
臺北市民生社區中心使用管理要點
中華民國082年10月12日
六、本中心各樓層之開放服務時間、管理方式,由各使用單位依業務特性 及相關規定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