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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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各級學校飲用水設備管理維護須知
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11月4日

制定依據

1. 飲用水管理條例 中華民國095年01月27日 (現行法規)
  為確保飲用水水源水質,提昇公眾飲用水品質,維護國民健康,特制定
  本條例;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
2. 飲用水連續供水固定設備使用及維護管理辦法 中華民國095年07月07日 (現行法規)
  本辦法依飲用水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八條、第九條及第十二
  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3. 飲用水水質標準 中華民國103年1月9日
  本標準依飲用水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訂定
  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