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補助辦理社區整合照顧服務計畫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11月18日

制定依據

1. 老人福利法 中華民國109年5月27日
為維護老人尊嚴與健康,延緩老人失能,安定老人生活,保障老人權益,
增進老人福利,特制定本法。
2. 長期照顧服務法 中華民國110年6月9日 (現行法規)
為健全長期照顧服務體系提供長期照顧服務,確保照顧及支持服務品質,
發展普及、多元及可負擔之服務,保障接受服務者與照顧者之尊嚴及權益
,特制定本法。
長期照顧服務之提供不得因服務對象之性別、性傾向、性別認同、婚姻、
年齡、身心障礙、疾病、階級、種族、宗教信仰、國籍與居住地域有差別
待遇之歧視行為。
3. 臺北市推展社會福利服務補助辦法 中華民國108年9月20日 (現行法規)
臺北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加強輔導法人、機構、學校或團體推展臺
北市社會福利服務,改善設施設備及充實服務方案,以提昇社會服務品質
,特訂定本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