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汽車客運業或市區汽車客運業有二家以上同時申請經營時,以具備 條件較優者核定之。 公路主管機關為審核公路汽車客運業營運路線、市區汽車客運業之設立 申請及遊覽車客運業之設立申請、營運管理與增車申請之程序,以審議 會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