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市市區汽車客運審議會設置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097年07月10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97年7月10日高雄市政府高市府人一字第0970035143號修正發布 名稱及第1點(原名稱:高雄市市區汽車客運審議委員會設置要點)
法規體系: / 高雄市 / 工務類

法規異動

修正

一、高雄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提昇市區客運服務品質,特依據汽車
    運輸業審核細則第七條規定,設高雄市市區汽車客運審議會(以下簡
    稱本會),並訂定本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