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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東縣政府及各公所訂定災害搶修搶險開口契約應行注意事項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6月17日
制定依據
1.
各級地方政府訂定災害搶險搶修開口契約應行注意事項
中華民國101年08月14日
一、本應行注意事項依中央對各級地方政府重大天然災害救災經費處理辦 法(以下簡稱處理辦法)第十九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