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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灣省各縣(市)政府辦理地籍圖重測土地界址爭議調處程序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2年02月24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92年2月24日內政部土地測量局策重字第0920002682號函廢止
法規體系:
/ 行政 /
內政
/
地政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88年11月10日內政部土地測量局(八八)地測一字第16815號函訂 定發布全文10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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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0年3月16日內政部土地測量局部(90)地測一字第03670號函修正 發布名稱及全文10點(原名稱:臺灣省各縣(市)政府辦理地籍圖重測土地 界址糾紛調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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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 92年2月24日內政部土地測量局策重字第0920002682號函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