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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教育部補助公立國民中小學改善及充實教學環境設備作業要點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2月1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0年2月11日教育部臺國(一)字第 0990225319C號令廢止;並自 98年12月31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教育
/
國民教育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8年3月31日教育部臺國(一)字第0980047722C號令訂定發布全 文11點;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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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0年2月11日教育部臺國(一)字第 0990225319C號令廢止;並自 98年12月31日生效
附件下載
附表-各縣市改善及充實教學環境設備之國中小受益班級數目標值一覽表
法規異動
廢止1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