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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國外地區保存之古物運入國內展覽作業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094年11月0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4年11月1日教育部發布停止適用
法規體系:
/ 行政 /
教育
/
社會教育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84年7月7日教育部臺(87)社字第3227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8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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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4年11月1日教育部發布停止適用
附件下載
附件一-申請書
附件二-古物展覽計畫書摘要表
附件三-保證書
附件四-展覽古物清冊
附件五-古物照片登錄簿
附件六-古物專業顧問名冊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