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臺南少年觀護所教導組同仁請假須知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1月20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0年1月20日法務部矯正署臺南少年觀護所南觀訓字第10008000 36號函停止適用,並溯自100年1月1日起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法務 / 監所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