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621
人,瀏覽人次:
836402169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第二監獄收容人預約接見實施注意事項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6月1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7年6月11日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第二監獄高二監秘字第10701000 210號函發布,溯自107年2月13日停止適用
法規體系:
/ 行政 /
法務
/
監所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0年2月14日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第二監獄高二監戒字第10012000 06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6點,並溯自100年1月1日生效(原名稱:臺灣 高雄第二監獄收容人預約接見實施注意事項)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2.
中華民國105年7月28日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第二監獄高二監戒字第10508001 000號函修正發布第4點、第5點;刪除原第6點;新增第6點,並自105年 7月18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3.
中華民國107年6月11日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第二監獄高二監秘字第10701000 210號函發布,溯自107年2月13日停止適用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