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廣播電視廣告內容審查標準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7月5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5年7月5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內容字第10548016890號令 發布廢止
法規體系: / 行政 / 新聞 / 廣播電視

法規異動

廢止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