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組織及分工:(如附件一)
(一)總處組成緊急應變小組,小組成員及分工如下:
1.人事長:總指揮,綜理督導緊急應變小組業務。
2.常務副人事長:副總指揮,襄助總指揮綜理督導小組業務。
3.主任秘書:執行督導,協助總(副)指揮協調、督導小組推動
工作。
(二)緊急應變小組設下列各隊,其任務如下:
1.綜合聯絡隊:由秘書室統籌負責,置隊長 1人,由主任擔任,
及置隊員若干人。匯集各項災害情報等資料及行政支援事宜,
向執行督導或總(副)指揮報告及傳達其指示。本隊成員如附
件二。
2.通報隊:由人事室統籌負責,置隊長 1人,由主任擔任,及置
隊員若干人。接獲通報指示時,應即通報本大樓北棟管理委員
會及消防機關,並廣播周知總處員工辦理疏散。本隊成員如附
件三。
3.滅火隊:由綜合規劃處統籌負責,置隊長 1人,由副處長擔任
,各樓層置隊員若干人。使用滅火器、消防栓等,展開初期滅
火及排除毒氣等各種災害作業。本隊成員如附件四。
4.避難引導隊:由組編人力處統籌負責,置隊長 1人,由副處長
擔任,各樓層置隊員若干人,負責疏散工作,引導至總處避難
逃生集合地點,並報告清查結果。本隊成員如附件五。
5.安全防護隊:由政風室統籌負責,置隊長 1人,由主任擔任,
及置隊員若干人,負責安全防護工作。本隊成員如附件六。
6.救護隊:由培訓考用處統籌負責,置隊長 1人,由副處長擔任
,及置員若干人,緊急協助救護傷患,於總處避難逃生集合地
點設臨時救護站,並視受傷情況就近送醫,及協助後續醫療事
宜。本隊成員如附件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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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疏散動線:
依總處各單位位置、人數等,規劃總處各單位員工之疏散動線(如附
件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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