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輻射工作人員特別健康檢查項目(97.05.16訂定)
時間: 中華民國97年5月16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97年5月16日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會輻字第0970007033號署授國 字第0970200274號訂定發布全文4點,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原子能 / 處務

法規異動

訂定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