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034
人,瀏覽人次:
825117521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違反特定植物檢疫物及物品輸入核准辦法案件裁罰基準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9月17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10年9月17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防檢四字第11 01494717A號令廢止,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農業
/
處務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4年11月10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防檢四字第1 041494364A號令訂定發布全文4點,並自即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2.
中華民國110年9月17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防檢四字第11 01494717A號令廢止,並自即日生效
附件下載
附件
法規異動
廢止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