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推介客戶買賣外國有價證券管理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87年9月30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87年9月30日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87)臺財證(二)字第6 7638號函准予備查(中華民國87年10月13日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 87)中證商業字第1042號公告發布廢止)
法規體系: /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期貨

法規異動

廢止12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