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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期貨顧問事業宣傳資料與廣告物管理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3年04月02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3年4月2日廢止(中華民國93年4月2日臺北市期貨商業同業公會( 93)期商會字第0930000277號令發布廢止)
法規體系:
/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期貨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2年2月12日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臺財證七字第0920101 231號函核備訂定發布全文11條(中華民國91年10月16日臺北市期貨商業 同業公會第3屆第11次理監事聯席會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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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3年4月2日廢止(中華民國93年4月2日臺北市期貨商業同業公會( 93)期商會字第0930000277號令發布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