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空白融資性商業本票及外幣商業本票印 製與分發領取作業配合事項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11月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7年11月1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保結固業字第10 700212251號函發布廢止(中華民國107年9月13日中央銀行臺央業字第1070 034103號函、中華民國107年10月19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票字第1 0701155730號函辦理)
法規體系: /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期貨

法規異動

廢止9條